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文件精神,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为本科生提供转专业学习的途径。为规范和完善半岛平台(中国)责任有限公司官网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
转专业
本细则所指的转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由其他学院转至机械学院的机械类或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或者在学院内机械类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之间互转。转专业工作安排在学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进行,特殊情况下的学生可以在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
一、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上述各专业的学生,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文件规定。
2、第一学期已修完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课程。
3、退役复学的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面试,并按录取方法录取:①修读并完成入伍前在校期间必修学分90%;②已修完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课程;③复学后,转入非2018级的学生同意与低年级班级一同修读转入专业核心课程。
二、遴选办法
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18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受;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1、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入学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
2、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考评总分数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为:“总分=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1)两门课程的算术平均分×50%+规格化后的综合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转专业名单公示及确认
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发文确认。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专业分流
本细则所指的专业分流是指2017级按机械类招生的学生,或者由其他专业(类)转入2017级机械类的在籍学生,再由机械类分流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和工程力学四个专业。
一、分流学生及规模
1、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文件规定的学生可以参与专业分流。并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2、学生向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提交申请,学生可在机械类所覆盖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和工程力学四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
3、学院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统筹规划,有序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
4、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5、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原录取专业培养,不参与专业分流。
6、由其它年级调整至2017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原专业就读(按大类招生未参与过专业分流的除外)。若原专业未能达到开班人数,则按照第4条执行。
二、专业分流公示及确认
专业分流学生的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发文确认。
三、附则
本实施细则针对2018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与2017级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添喆
联系电话:88822826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