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平台(中国)责任有限公司官网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于:2024/05/09

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选拔工作的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等工作。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监督小组电子邮箱:jxyxf@hnu.edu.cn。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担任,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等5人组成。

4.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复试小组:按学科分为若干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长由学科责任教授担任,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综合考核。

三、材料审核

(一)选拔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生与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2024级直博生已通过推荐免试完成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考核、复试;硕博连读考生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复试。

(二)报考条件、材料审核要求

1.报考条件参考《湖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

2.请考生在来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无需邮寄),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专家推荐信需提交原件):

(1) 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位者:身份证、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

(2) 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 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 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 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9) 湖南大学博士报名登记表。

四、考核与复试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期间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命题,加试方式为笔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核前将公布考核科目及考试大纲。

(三) 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线下考核、复试

2.考核、复试时间:

2024年5月21日8:00-10:00资格审核,14:30-17:30考核、复试。

3.考核、复试地点:

资格审查:机械楼312办公室

考核、复试:教学中楼,具体教室安排将在2024年机械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发布,群号:264954945,请务必进群了解最新消息。

4.考生须于复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五、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学院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及意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录取和公示

1.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院在院网公示考核、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对考生的要求

1.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考核、复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考核复试秩序的行为,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423,刘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3227;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4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jxyxf@hnu.edu.cn

十一、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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