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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与专业分流细则

发布于:2024/04/09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工作由学院人才培养办负责。小组成员的职务如发生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组 长:冯凯(负责材料签字)

副组长:张屹 刘明然

组 员:周加喜 韩晓筱 周长江 何智成 胡满江 陈征 方棋洪 夏百战

秘 书:刘会铭 李迪 黄敏

二、接收人数

2023级、2022级本科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计划接收人数为:


专业

计划人数

2023级

机械类

45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未来能源动力创新实验班)

9

智能制造工程

9

智能车辆工程

9

工程力学(力学实验班)

9

2022级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3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未来能源与动力创新实验班)

2

智能制造工程

6

智能车辆工程

2

工程力学(力学实验班)

2

三、申请条件

1、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文件规定。

2、第一学期已修完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课程。

3、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具有大学外语(认可外语院认定的A、B、C三级教学模式下学生按相应级别要求修读的相应模块下课程)的成绩。

四、遴选办法

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23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且申请转入学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相应专业基本要求,学院原则上予以接受;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1、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入学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

2、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考评总分数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为:“总分=高等数学和大学外语(认可外语院认定的A、B、C三级教学模式下学生按相应级别要求修读的相应模块下课程)两门课程的算术平均分×50%+规格化后的综合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时优先录取。

4、具体遴选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解释。

专业分流

本细则所指的专业分流面向的是2023级按机械类招生的学生(包括由其他专业(类)转入2023级机械类的在籍学生)。专业分流具体指的是由机械类分流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三个专业。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文件规定的学生可以参与专业分流。并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学生向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提交申请,学生可在机械类所覆盖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三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申请。

2、学院尊重教育教学规律,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统筹规划,有序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

3、当选择相应专业学生人数未达到15人时,该部分学生须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4、由其它年级调整至2023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按原专业就读(按大类招生未参与过专业分流的除外)。若原专业未能达到开班人数,则按照第3条执行。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时间段或时间节点

工作进程

4月10日-4月12日

学生申请: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申请

4月12日下午

转出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

4月13日-4月19日

转入学院审核、遴选: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包含第一轮审核、面试、第一轮名单公示,具体过程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

4月下旬

转入学院审核、遴选: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名单公示等,具体过程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

七、其他

1. 转专业学生名单,专业分流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后发文确认。

2. 学生如对转专业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内书面向学院教学办提出复议申请及理由,逾期视为无异议。

3. 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总分及面试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面试教师的评分严宽一般不在审查范围内,学生不可查阅面试资料。复议一般在接到书面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

八、联系方式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年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联系人:刘会铭

联系地址: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312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22826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