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
一年来,学院各级团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深入践行“我的中国梦”,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大学生成长成才,在青年思想引导、团的自身建设、大学生公益创业、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团体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涌现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根据学校安排,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2014-2015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评选项目 |
名额说明 |
推荐名额(每年级)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院级5个;校级择优推报 |
2个 |
“十佳团支书” |
院级10名;校级择优推报 |
3~4名 |
“最佳主题团日活动” |
院级10个;校级择优推报 |
3个 |
“十大杰出学子” |
院级10名;校级择优推报 |
3~5名 |
“公益创业先进团队(个人) |
院级5个;校级择优推报 |
2~4个(名) |
“十佳社团” |
校级择优推报 |
社团自行向院团委申报 |
“优秀志愿者” |
院级40名;校级择优推报 |
10名 |
“优秀团员” |
院级40名;校级28名 |
院级10名;校级7名 |
“优秀团干部” |
院级20名;校级16名 |
院级5名;校级4名 |
说明:
1.本次评选中,“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设立个人申请方式,个人可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直接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不占各年级名额。具体指标共计:
优秀志愿者 院级10名;
优秀团员 院级10名 校级8名;
优秀团干部 院级10名 校级6名;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可以同时申报,但是只能参评其中一项;
3.党员(含预备党员)不能进行优秀团员申报,可进行优秀团干申报;
4.年级未使用完的名额,由院团委根据情况分配给其他年级。
二、评选办法
1.整个评选过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各年级团总支需严格按照名额要求和评选条件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评选和组织申报。
校级五四评优评选条件参见附件1,院级评优条件原则上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成绩方面补考不能超过1门,不能有重修科目,十佳团支书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40%,请各年级团组织仔细查看。
2.“五四红旗团支部”、“最佳主题团日活动”评选采取班级团支部提交申报材料、年级团总支审核推荐、院团委组织现场答辩、评审考核的方式进行。除满足学校相关评选条件,学院团委将重点根据年级团组织新媒体建设情况、志愿者注册情况、文明寝室挂牌率等工作完成情况、团支部手册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结合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定。
3.“十大杰出学子”的评选采取个人提交申请及申报材料,年级团总支审核推荐、院团委组织考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4.“公益创业先进团队或个人”采取个人或团队组织申报,学院团委考核推荐的方式进行评定。
5.“十佳社团”的评选采取社团向社团联合会申报,社团联合会审核,校团委评选审定的办法进行。
6. “十佳团支书”、“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年级团总支提名推荐,学院团委考核审查、推荐的方式进行评定。
7.的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年级团总支提名推荐,学院团委考核审查、推荐的方式进行评定。
8.的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年级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考察、推荐的方式进行评定。
9.“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另设个人申请方式,可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流程
4月10日——4月14日各年级团组织开展评选,并填写申报表和准备评选材料,所有评优申报材料严格参照学校相关要求;
4月14日17:00前年级完成本次评优所有材料上交工作;
4月15日 学院团委组织相关项目答辩、评审;
4月16日 完成校级评优项目推报;
4月17日——4月22日 校团委组织校级评优项目评审;
4月23日——4月30日 校团委公示,听取意见,并集中展示;
5月4日左右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最佳主题团日活动、十大杰出学子、 公益创业先进个人、十佳社团、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团支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授予荣誉证书并进行公示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各年级团总支评选工作应在院团委领导下进行,同时吸纳学生会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所有提名须经各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年级辅导员审批。
2.以评促建突出过程建设。各年级团总支要切实将此次评优活动与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践行“我的中国梦”活动有机结合,突出过程建设,通过评选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在全院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3.总结经验,注重实际效果。各年级团总支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选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
六、上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 五四评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如超出一页纸的请正反面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由辅导员签字。
2.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还需要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
3. 所有纸质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二)电子版材料
1. 五四评优申报表和汇总表。
2.所申报奖项的附件材料。本次评选要求所有申报奖项(“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除外)均须附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并附照片一张。集体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4000字,个人奖项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3.电子版材料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整理规范,总大小不得超过150M。
(三)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须在4月14日14:30—17:00点之间交至学院315办公室。
2.电子版请在4月14日17:00点前,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打包发至机械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1580087643@qq.com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各年级须严格注意材料上交时间和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本年级评优工作;评优工作开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学院团委组织部梁鹏15608436749。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院团委设立咨询、投诉电话(88823120),接受学院全体团员青年的民主监督。
附件:
1.五四评优评选条件
2.五四评优申报表
3.五四评优汇总表
4.(实例)##年级2014-2015年度五四评优汇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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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