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

Super User    发布于:2014/11/17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协议名额:

每年至多25个合作项目,每个项目2-4人(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其中至少1名访问学者)。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规定合作项目周期为2年,中方项目人员2年间只能赴法一次。

三、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法方负责来华人员的相关费用,并将免除中方人员在法的注册费及其他科研所需费用。中方人员派出前,依据自愿原则,法方还可在中国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个月的法语、法国文化及研究方法的培训,费用由法方负担。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它条件:

①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人员的申请;

②中、法项目申请人此前需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项目受理机构,中方受理机构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方受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 France);

③访问学者年龄在50岁以下(1965年2月1日后出生),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具有较好外语水平,符合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语言要求。

⑤不接受已被往届该项目录取,尚未派出执行或取消资格的人员、来校后有出国留学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人员、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申请。

六、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经所在学院同意后,请申请人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具体遴选要求、管理规定及资助情况请自行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1e7796f06fd544e3bb07889dc4da2ac9.shtml

2015年2月16日前以项目组为单位,将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PDF格式)和“蔡元培”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1,word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邮件主题请注明“2015年度中法蔡元培申请材料-学院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纸质材料(一份)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电子版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发送至 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

3.凡未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咨询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张颖 010-66093931

我校人力资源处培养科联系人:

杨湘清 邹薇 0731-88822785(校办公楼208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

2014年11月14日